劳氏船级社新闻 | SOLAS关于起重设备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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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MSC.532(107)号决议,在《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二章第一节中新增了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3条规定,对起重设备和锚索绞车提出了新的强制性要求。该修正案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球海事行业的安全和运营标准。

本期《船级社新闻》重点关注起重设备的要求,有关锚索绞车的内容将另行刊登。SOLAS公约的最新修订版还引用了国际海事组织(IMO)通函MSC.1/Circ.1663《起重设备指南》。

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起重设备,包括:

1. 用于装卸货物的起重设备

2. 用于开启/关闭舱口或活动隔板的设备

3. 机舱起重机

4. 海上物资起重机

5.软管搬运起重机

6. 用于小型船只下水和回收的起重装置及类似用途

7. 人员升降用起重设备

一般而言,即使起重设备的安全工作载荷(SWL)小于1000公斤,也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除非船旗国主管机关给予特别豁免。但是,某些特定用途的起重设备(例如海上施工船上的设备)不属于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新起重设备的要求(适用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安装的设备)

所有新安装的起重设备在使用前都必须完成认证程序,包括:

1. 图纸审批和材料核实

2. 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和测试

3. 组件认证验证(包括活动部件)

4. 安装后进行负载测试和全面检查

根据劳氏船级社的 CLAME 起重设备规范进行认证或分类的起重设备,被视为符合新的 SOLAS 要求。

现有起重设备的要求(适用于2026年1月1日之前安装的设备)

根据SOLAS II-1/3-13第2.4条规定,2026年1月1日之前安装的起重设备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指南进行负载试验和全面检查。该设备必须永久性地标明安全工作负荷(SWL),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其他国际公约(例如国际劳工组织第152号公约)颁发的有效证书可用于合规性验证。如果缺少有效证书(例如,机舱起重机的证书),船东必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指南(第3.2.1.6段)确定适当的安全工作负荷(SWL)进行测试。

对于未经认证的设备,劳氏船级社可以见证现场负载测试和检验,并出具事实声明以确认其符合性。

在2026年1月1日之后进行的货船安全建造或客船安全检验的首次续期检验中,检验员将核实以下内容:

1. 所有适用的起重设备是否均已按照公认标准获得认证

2. 所有起重设备是否都清晰地标明了安全工作负荷 (SWL) 和安全操作所需的关键信息(例如最大/最小回转半径、吊臂角度等)?

3. 所有散装装备是否都带有唯一的识别编号、安全工作负荷 (SWL) 和其他必要的标记

4. 所有起重设备和散装配件是否均已由合格人员进行负载试验和全面检查

5. 是否有操作和维护手册

注:认可的标准包括劳氏船级社CLAME规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规范、国际劳工组织第152号公约或船旗国认可的其他国际标准。如无先前认证,则续期检验期间必须由合格人员进行相关测试和检验。

所有起重设备的维护、操作、检查和测试

根据 SOLAS II-1/3-13 第 3 段,所有起重设备及其散装设备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指导方针进行操作测试、全面检查、例行检查和维护。

船东必须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行业标准和设备运行需求,将起重设备纳入船上维护系统。维护和操作手册必须备于船上。如果缺少此类信息,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指导方针进行补充。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充分的培训,具备操作资格,并熟悉设备的使用。

定期检查间隔和检查灵活性

为了增强检验灵活性,劳氏计划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发布的 CLAME 修订版中引入检验范围窗口。

尽管新的SOLAS公约并未明确规定检验窗口期,但一些船旗国允许使用检验窗口期,而另一些船旗国则明确禁止。如果船东希望采用此类安排,可以联系劳氏船级社寻求建议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际劳工组织第152号公约的要求,一些地方当局或港口管理部门可能不接受这种窗口期安排。在这种情况下,船东可能需要在窗口期结束前完成设备认证。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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